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怎么样承担
企业分立后,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倡导债权,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,并经债权人认同的,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处置;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,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同的,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,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,根据约定处置;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,依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率分担。
《公司法》
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,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。
公司分立,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公告债权人,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通知。
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但,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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