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离婚是否要查财产
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核查问题,一般要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形来决定。概括地说,若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与分割事宜可以达成协议,那样大概不需要特意进行财产调查工作。
然而,若存在不可防止的争议,或者有一方持消极态度怀疑其配偶秘密隐藏或转移了财产,这个时候便可能面临财产查验的问题。当涉及到离婚诉讼时,法院总是会依据有关当事人提出的申请,或是自行启动对夫妻共有财产情况的调查行为。比如,假设在离婚纠纷中,某一方声称其配偶名下拥有巨额储蓄但却未能给出确切的线索,此时该便捷可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,根据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2、离婚诉讼中财产调查有什么规定
在离婚诉讼中,财产调查有以下规定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缘由不可以自行采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觉得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采集。法院可依职权调查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,包含薪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常识产权的收益等。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,写明调查的内容和理由等。法院调查时,可采取询问、查看、勘验、鉴别等方法。同时,当事人应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,如实提供有关线索和信息。若一方故意隐瞒财产,在分割时,他们可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。总之,财产调查旨在确保离婚诉讼中夫妻一同财产的公平分割。
3、离婚是不是需要进行财产清查
离婚未必需要进行财产清查。通常情况下,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配,若能达成一致则不需要进行财产清查。
但假如双方对财产情况存在争议,或一方觉得他们隐瞒了财产等状况,为了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,一般会进行财产清查。财产清查可通过多种方法进行,如双方一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、审计等。
在法律上,夫妻一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,但具体分割方法会依据实质状况综合考量,如财产的来源、贡献大小等原因。
总之,是不是进行财产清查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实质状况,若对财产分割存在分歧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。
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核查因个案而异。当双方就财产归属和分割达成协议时,一般不需要繁琐的财产调查。这种共识简化了案件处置步骤,使得双方能更快地达成离婚协议。然而,若存在争议,则需要更细致的核查来确保公正分割。